中社基金会参与支持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 并受邀出席第二批“牵手计划”启动实施会议

时间:2018-11-15   点击:36468

11月13日,民政部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第二批启动实施会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中社基金会作为“牵手计划”支持单位,副秘书长刘嘉出席会议,并代表基金会在会上介绍了项目及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社会工作职能处室负责同志、部分首批“牵手计划”机构代表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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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旨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分析总结首批“牵手计划”实施经验,研究明确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的路径模式与方式方法。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牵手计划”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

为了全力做好“牵手计划”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应进行积极的摸索和创新。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基础上各司其职,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资金到位、效果到位,共同实施好“牵手计划”。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省(区、市)要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争取慈善组织等社会资金支持,为“牵手计划”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抓好成果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媒体及时宣传推广“牵手计划”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升“牵手计划”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进一步实施“牵手计划”、推动社会工作发展营造良好支持氛围。四是强化项目监管。各有关省(区、市)民政部门要强化对“牵手计划”实施工作的日常监管,注意收集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将实施过程有关情况与民政部沟通、报备。各机构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项目档案管理,保留与项目相关的文本记录、财务票据和原始凭证等,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相关地方民政部门社会工作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援派机构代表、受援机构代表分享了“牵手计划”实施经验。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社会工作处项目负责人对“牵手计划”项目与管理细则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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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民政部启动首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中社基金会积极参与支持“牵手计划”项目,根据部里项目安排,基金会出资150万元支持首批50家援派机构开展帮扶,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基金会主动作为,为首批50家受援机构提供包括《民政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丛书》、《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丛书》、《社会工作怎么看,怎么办》等总价值16000元的社会工作学习书籍,助力机构学习专业知识,提升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据悉,第二批“牵手计划”启动后,将有600多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000名社会工作者进入到300多个贫困地区开展服务,中社基金会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做好支持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中社基金会公益传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