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9   点击:526

为全面提高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科学有序、高效迅捷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基金会的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预案适用范围

(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二)发生危及基金会的重大公共事件;

(三)其他涉及基金会的重大事件。

第二条 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基金会理事长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秘书处全员参与,综合部、项目部、财务部、传播部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确定处理目标和原则,研究落实处置方案,并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对策。

    2、落实各部门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应承担的责任,督促各部门按照应急对策开展工作。

    3、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职责,督促其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4、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研究上报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5、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启动

(一)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秘书长由秘书长按照工作程序报告理事长。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理事长。

(二)理事长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负责事件情况核实并决定启动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应急方案制定,应急措施应对和落实

(三)应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开展应急措施,并视事态进展,将处理意见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

第四条 本预案制定于2019年10月,修订于2022年11月,经2023年1月第二届20次理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条 本预案解释权归中社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